新西兰知识产权局最近注册了其第一例动感商标,承认运动的功能可以作为商标。
英国公共电信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0日向新西兰申请了一系列动感商标,涵盖了9、16、35、36、37、38、39、40、41、42等10个商品和服务类别。新西兰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1月10日核准了这些商标注册申请。
这种商标由极具动感的8张一个接一个闪现的照片组成,第1、3、5、7张照片,由仅仅带卷起的角的方块构成,第么4、6、8张照片,由分别带Y、E、L、L字母的方块组成。这一系列照片中的每一张,闪光都在一秒钟以内。
新西兰知识产权局认为其具有可注册性,没有异议,同意核准注册。
(鼎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李远敏摘译自《国际商标协会公报》第57卷8期)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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